日前,從環保部獲悉,由環保部、發改委、商務部聯合制定的《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》(簡稱《規定》)已經正式發布。《規定》嚴禁廢塑料生產食品用塑料袋。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塑料類危險廢物的回收利用活動,包括被危險化學品、農藥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,廢棄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制品(如輸液器、血袋)等。《規定》自2012年10月1日起執行。
由于長期以來,使用廢舊料生產的塑料制品在成本上具備一定優勢,一直擠壓著龍頭企業的市場空間。業內人士認為,隨著《規定》的落實,低質量低成本的食品包裝產品將退出市場,龍頭企業的市場份額將明顯提升。(來源: 中國食品安全報)